***歡迎大家留言告知最新的資訊,讓更多遠嫁或遠娶的新人受惠***
***各辦事處隨時會更新資料,請大家 務必到官方網站查詢 或 撥打相關單位電話再次確認 ,以下資料僅提供參考並不能作為最後準則***
我是馬來西亞人,先生是台灣人。
今年4月底才剛完成註冊相關的結婚程序:
主要是先在台灣登記結婚後回馬來西亞補登記的流程......
過程中也發現很多資料和網路上大家所寫的有些出入,因此才決定寫部落格的,
希望可以幫到有需要的大家 畢竟大家都是為了另一半才會遠嫁(遠娶)的。
**每個人的情況都不一定相同,我盡量把所有的情況和資料都告訴大家 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可以Email和我說哦~
**我的狀況是:有臺灣工作證的居留證,妹妹只有一天空閒時間可以幫我處理。因此以下是我的流程步驟(我會用藍色的字註明)
【我個人是事先打電話詢問註冊的戶政事務所,如來不及在TECO做驗證,可否帶經過馬國外交部驗證過的單身證明回台灣複驗,答案是可以的。但不一定每個戶政事務所都行,所以一定要先詢問清楚】
附件二 馬來西亞籍單身證明申請及驗證流程
若馬來西亞籍可以親自回馬來西亞申請單身證明,請參考以下流程:
1. 雪蘭莪州Putrajaya之婚姻註冊總局(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JPN)申辦單身證明書 (+宣誓)
2. 到JPN斜對面的法院,翻譯成中文譯本 【亦可自己翻譯】
3. 馬國外交部 (Consular Division,MOFA) 驗證屬實。
4. 駐馬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TECO)驗證單身證明之中文譯本。
5. 台灣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文件驗證科)第29-30櫃檯覆驗。
6. 台灣戶政事務所註冊,申請英文結婚證書一份及台籍配偶出生證明(需翻譯成英文)一份。
若馬來西亞籍無法親自回馬來西亞申請單身證明,請參考以下流程 :
1. 準備相關文件,到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預約時間辦理公證
2. 將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驗證過的文件寄到馬來西亞給委託人辦理
3. 委託人到PUTRAJAYA婚姻註冊局辦理單身證明
4. 馬國外交部 (Consular Division,MOFA) 驗證屬實。
5. 駐馬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TECO)驗證單身證明之中文譯本。【需自備委託書,且須經台灣公證人公證及台灣外交部文件驗證科覆驗】
6. 家人把驗證過的中英文版單身證明寄回台灣
7. 台灣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文件驗證科)第29-30櫃檯覆驗。
8. 台灣戶政事務所註冊,申請英文結婚證書一份及台籍配偶出生證明(需翻譯成英文)一份。
若申請人無法到駐馬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TECO)驗證,可將單身證明帶回台灣驗證,流程步驟如下:
1. 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覆驗
2. 台灣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文件驗證科)第29-30櫃檯覆驗。
3. 台灣公證人公證單身證明之中文譯本。
註冊後於回馬來西亞補註冊的流程步驟如下:
1. 台灣公證人公證英文結婚證書+英文版台籍配偶出生證明。
2. 台灣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文件驗證科)第29-30櫃檯覆驗。
3. 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覆驗
4. 馬國外交部 (MOFA) 覆驗
5. 馬國地方婚姻註冊局補登記以補發馬國結婚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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